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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后续:购买虚拟加密货币被警察约谈

作者:星辰云IDC编辑 阅读:4883

前两天因为在某交易所通过 C2C 方式购买虚拟加密货币,引发了涉嫌诈骗预警被当地派出所约谈。

事后我很疑惑,在中国大陆买卖虚拟加密货币到底是不是违法行为,具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带着这些疑问我咨询一位资深律师朋友,在他的帮助下我对买卖虚拟加密货币的法律风险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一、买卖虚拟加密货币是否违法?

首先要明确地说,所谓虚拟加密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在中国大陆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这一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2021 )有明确说明。

其次,个人持有、买卖虚拟加密货币并不违法,但是不论通过境外交易所还是个人线下交易买卖,一旦上当受骗无法维权,因为境外交易所向中国居民提供服务 = 非法金融活动,非法的金融交易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个人持有虚拟加密货币不违法,但是参与买卖虚拟加密货币就是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属于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二、被银行或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发现买卖虚拟加密货币会怎样?

《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了,中国大陆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持牌的网络支付平台不得为买卖虚拟加密货币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或者交易前后被银行金融机构发现,交易机构完全有权利和义务阻断交易、冻结账户、禁止非柜面交易等,更严重的甚至会直接被列为“涉诈/涉赌关联账户”。网络支付平台则会限制收付款、要求提供风险证明,甚至直接封号永久拒绝使用。

在大数据面前我们的毫无隐私可言,低调行事方为上策。

原文链接: https://looooog.com/archives/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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